(文/宋思明)为规范全国奖励评估工作,提升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技部的指导下创建国家级重点奖项名录。
据悉,国家级重点奖项名录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由科技部指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对具有重大行业技术引领作用、尖端科技人才激励作用、先进科技成果挖掘示范作用的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奖项进行评估,从而能够更好地进行社会奖励的管理、扶植,并整体推动我国相关行业领域科技工作者、企业的技术研究热情,增强他们攻坚克难题的决心,提升中国各行业领域的科技实力,提升中国科技的国际影响力。同时成立国家级重点奖励工作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依照《国家级重点奖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负责国家级重点奖项的评审工作。
条例第一条公示了制定目标,也即“为规范国家级重点奖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重点奖项公信力,促进重点奖项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在第二条中明确定义了“国家级重点奖项”相关概念——是指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举办的三类活动,包括以行业、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集体或个人为评选对象的各类表彰活动;以产品、文艺作品、学术成果、服务、管理体系为评选对象的各类表彰活动,以及其他表彰活动。
在第三条中,条例明确限定申请国家级重点奖项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三项条件,首项条件即要求申请组织应遵纪守法、运作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其次即要求申请组织最近三次年度检查为合格,或者最近一次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为3A以上;第三条件要求申请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有开展奖励活动所必需的经费。
作为该项条例的重点内容,该协会颁布的条例的第四条中,对申请入选国家级重点奖项设定了诸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项主要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能够调动各领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技事业发展;奖项评审结果必须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奖项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奖项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奖项必须在科技部或省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条例在后文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国家重点奖项的评估工作的审查流程、审查事项等环节相关要求。申请进行国家级奖项评估,需由业务主管单位请示国务院,国家级重点奖励工作委员会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对包括但不限于奖项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项目进行深度评估与审核。
此外,条例也对已经批准纳入国家级重点奖项的国家级奖项相关内容的修订、变更等行为明确了行政流程,指出需变更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活动周期等内容,应当提出申请,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查。
条例的公布至今已有十年,在这十年中,我国的各行各业的技术迭代,以及学术界的百家争鸣,离不开这一条例的激励与支持。迄今为止,条例规范了奖励评估工作,明确了国家级重点奖项的设立和评审程序,以及评选条件和程序的公正性要求,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作为各类国家级奖项的名录,能够大幅提升所含奖项的权威性,以更好地达到各项奖项设置的表彰与激励的目的,促使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加速科技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相关行业的竞争力。
此外,国家级重点奖项的设立和评选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各领域的科技实力,增强中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同时,该条例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保证奖项的设置合理,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奖项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总之,条例的公布十年以来,大幅促进科技界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科技工作者的技术科研热情,提升中国科技的国际影响力,为我国相关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